景德镇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景德镇市产业集群提能升级三年行动方案
(2026—2028 年) 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有关单位:
《景德镇市产业集群提能升级三年行动方案》(2026—2028年) 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26年 2月14 日
(此件主动公开)
景德镇市产业集群提能升级三年行动方案
(2026—2028年)
为贯彻落实全省工业强省推进大会精神及《江西省产业集群提能升级实施方案》有关部署,加速实现产业集群分类推进、梯次培育和整体跃升,以产业集群提能升级引领推动全市工业高质量发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实施产业集群提能升级三年行动,从优布局、育载体、促升级、建生态、强保障等多方面入手,推动产业发展从传统模式向智能化、绿色化、融合化、集群化方向转型,加快形成要素聚集、政策聚焦、发展聚力的集群建设格局,持续提升产业集群先进性水平和整体竞争力。
到 2028 年,全市三大主导产业集群规模突破 2000 亿元,成功培育 1 个千亿级集群,2 个 500 亿级集群;省级以上产业集群“五个一流”水平明显提升,“六个一”机制提档升级,力争实现三大主导产业先进制造业集群全覆盖。
二、主要任务
(一)实施规划布局引领行动
1.优化产业集群规划布局。编制出台景德镇市“十五五”工业和信息化系列规划,明确全市产业发展主攻方向和重点领域、核心区域,加快构建区域优势互补、错位协同发展的产业格局。各县(市、区)、园区要积极对接全市规划,进一步明确首位产业和主导产业,结合自身优势精准定位细分赛道,加快编制完善产业集群图谱,谋定集群发展方向路径。靠前布局未来航空、未来材料、未来生物等未来产业,持续强化直升机、工业级无人机、 eVTOL 研发制造,大力推动氧化铝粉体、压电陶瓷、片式元器件等陶瓷新材料以及有机硅材料、电子化学品、高性能纤维材料、新能源材料等化工新材料开发应用,积极推动微生物发酵、酶工程等现代生物产业发展。〔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发改委、国家试验区管委办,各县(市、区)政府,高新区、昌南新区管委会〕
2.加快产业集群梯次培育。立足“1+2+N”特色产业体系,以主导产业核心承载区为依托,加快构建以省级产业集群为底座、先进制造业集群为重点和方向的集群发展体系。主导产业核心承载区要以健全完善“六个一”为契机,全力推动省级产业集群提能升级,并牵头争创先进制造业集群;各协同区要积极参与,共创先进制造业集群。高新区要以建设航空小镇为依托,牵头建好直升机集群;昌南新区、浮梁县要融合优势,聚力共建先进陶瓷集群;乐平市、昌江区要发挥龙头企业带动作用,打造在细分领域具有鲜明特色的精细化工和医药集群。2026 年底前,实现省级以上产业集群“六个一”全覆盖。〔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国家试验区管委办,各县(市、区)政府,高新区、昌南新区管委会〕
3.深化集群项目招引建设。坚持全市“一盘棋”思维,着力构建高效协同、利益共享、全域联动的招商引资新体系。编制并动态更新产业集群图谱及招商指南,结合产业链群堵点、断点和难点,实施目标化、清单化招商,精准招大引强,持续引进一批带动作用大、引领效用强的优质企业、团队和项目,提升产业集聚度和链条完整性。2026—2028 年,每年引进单个项目投资不低于 10 亿元的产业链群引领性项目不少于3 个;滚动实施 100个工业项目,精准推进不少于 30 个壮链、延链、补链重点项目。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工信局、市科技局,各县(市、区)政府,高新区、昌南新区管委会〕
(二)实施创新能力提升行动
4.提升协同创新能力。实施“揭榜挂帅”制度,围绕集群共性技术和“卡脖子”难题,组织龙头企业牵头、高校院所参与开展联合攻关。支持龙头企业联合高校院所、上下游企业等组建创新联合体,凝聚合力攻克产业链创新链堵点、卡点难题,争创国家级、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新兴产业创新中心和技术创新中心。鼓励县(市、区)、园区结合本地区资源禀赋与产业基础,争创国家新兴产业发展示范基地、江西省未来产业先导试验区。〔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发改委,各县(市、区)政府,高新区、昌南新区管委会〕
5.构建公共服务体系。充分发挥景德镇市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中心作用,加快构建覆盖技术需求挖掘、成果筛选、资源匹配、概念验证、中试熟化到项目孵化的全链条服务体系,推动更多优秀科技成果在景落地量产。完善公共技术服务体系,支持县(市、区)、园区结合自身优势牵头建设面向集群的检验检测、中试验证、工业设计等公共服务平台,进一步降低企业创新创业成本。鼓励龙头企业高标准建设现有创新平台,持续提升开放共享和服务产业的能力。〔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市监局、市工信局、市发改委,各县(市、区)政府,高新区、昌南新区管委会〕
6.培育优质集群品牌。支持集群注册集体商标和创建区域品牌,开展集群区域品牌运营,提升集群知名度和影响力。鼓励龙头企业牵头或参与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团体标准等制修订工作,培育形成一批能够将技术优势转化为标准优势的标准“领跑者” 。鼓励企业积极开展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研究开发,精心培育一批技术先进、特色鲜明的“景德镇制造”优质产品,争创“赣出精品”和江西省优秀新产品。〔责任单位:市市监局、市工信局,各县(市、区)政府,高新区、昌南新区管委会〕
(三)实施优质企业培育行动
7.培育壮大龙头企业。精心遴选一批以产业链链主企业、单项冠军、专精特新“小巨人”等为代表的龙头企业,鼓励其通过并购重组、战略合作等方式做大做强,推动企业向产业链、价值链中高端攀升。引导龙头企业通过定制化采购、技术溢出、资源共享等方式,带动本地中小企业嵌入其产业链供应链体系,加快形成上下游企业协同联动的产业发展新格局,持续提升集群本地配套水平。到 2028 年,全市拥有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不少于13 家,省级以上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不少于 7 家。〔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国资委,各县(市、区)政府,高新区、昌南新区管委会〕
8.梯次培育中小企业。持续健全完善“创新型、科技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9 、单项冠军企业”的中小企业梯度培育体系,加大在融资服务、技术创新、市场开拓、品牌建设等方面的扶持力度,精心培育一批掌握独门绝技的“单打冠军”和“配套专家” 。建立专精特新、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实施分类指导和动态管理,加快推动实现企业数量和质量“双提升”。到 2028 年,全市拥有高新技术企业280 家左右、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210 家左右。〔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科技局,各县(市、区)政府,高新区、昌南新区管委会〕
9.发掘扶持高成长企业。建立“高成长企业培育库”,精准发掘并有效扶持一批创新能力强、成长速度快、市场潜力大的科技领军(入库)企业、(潜在)瞪羚企业、潜在(种子)独角兽企业及独角兽企业。整合专业资源为企业提供涵盖战略规划、市场拓展、融资服务、知识产权、法律财务等在内的高端定制化咨询服务,积极营造有利于高成长企业脱颖而出的优良产业生态,打造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新引擎。到 2028 年,全市拥有科技领军及高成长性企业不少于 28 家。〔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各县(市、区) 政府, 高新区、昌南新区管委会〕
(四)实施技术改造升级行动
10.鼓励企业技术改造。积极推进国家制造业新型技术改造城市试点建设,以重点项目为主抓手,通过“点”上突破、“线”上协同、“面”上覆盖,纵深推进重点产业链群“智改数转网联” 。鼓励存量企业“老树发新芽” ,引导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新兴产业发展壮大,加速推动企业设备更新、工艺升级、数智赋能、管理创新,显著提升产业智能化、绿色化、融合化、集群化水平。到2028 年,全市工业技改投资占工业固定资产投资比重达到28%左右,工业技改投资年均增长 8%左右。〔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各县(市、区)政府,高新区、昌南新区管委会〕
11.推进产业智改数转。聚焦三大主导产业,加快推动集群企业数智化改造,积极培育一批数智标杆企业。深入推进产业集群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建设,新增“数智标杆”、智能工厂等各类国家级、省级荣誉不少于 30 项。高标准建好国家级制造业数字化转型促进中心,推动与中国陶瓷工业互联网平台融合发展,依托国家级平台,提升产业集群数智化水平。强化数转产品供给,全面提升数智转型服务水平,力争完成数字化改造企业达700 家。〔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国资委、市政务局,各县(市、区)政府,高新区、昌南新区管委会〕
12.提升绿色发展水平。深入践行“双碳”战略,探索零碳工厂(园区)建设,试点产品全生命周期碳足迹管理,推广绿色供应链认证,逐步构建“原料—生产—应用—回收”低碳闭环。打造产业绿色转型示范,开展绿色制造体系创建,培育一批绿色制造单位。到 2028 年,全市累计建成省级以上绿色工厂30 家以上。推广应用高效节能设备,开展清洁能源替代工作,推进传统产业升级、企业技术改造,促进产业绿色转型。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化解过剩产能,促进循环经济产业发展,建立陶瓷固废回收再利用体系,提升能源资源利用效率。〔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发改委、国家试验区管委办、市生态局,各县(市、区)政府,高新区、昌南新区管委会〕
(五)实施集群生态优化行动
13.提升专业化水平。引导省级以上产业集群依托行业协会商会、龙头企业、高校院所等,加快组建专门服务集群发展的市场化专业化促进组织,有效发挥促进沟通交流、政企对接、协同创新、开放合作、自律规范等桥梁纽带作用,持续扶优扶强,推动产业生态不断优化;积极参与“集群共话”等相关活动,强化经验交流与资源共享,带动集群整体竞争力稳步提升。支持通过组建产业联盟、行业协会商会等联盟社会团体,探索企业共同参与集群建设的治理模式。成立由政府代表、促进组织、龙头企业、产业专家等组成的产业发展专家委员会,共同研讨产业规划、政策制定、重大项目等战略事项,提升决策的科学性和公信力。〔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国家试验区管委办、市商务局、市工商联,各县(市、区)政府,高新区、昌南新区管委会〕
14.增强金融服务质效。加快构建“产业集群+基金”矩阵,支持产业集群通过设立专项基金、加强与国内知名基金合作等多种方式,引导金融市场和社会资本参与集群建设,加大对集群优质企业、重点项目等的投入力度,支持集群提能升级。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围绕主导产业制定专属授信策略, 强化供应链金融、科技金融等对集群发展支持。〔责任单位:市国资委、人行景市分行、市金融服务中心、景德镇金融监管分局、市工信局、国家试验区管委办,各县(市、区)政府,高新区、昌南新区管委会〕
15.加快专业人才集聚。支持县(市、区)、园区结合主导产业优势,深化与高校院所、龙头企业合作,加快打造一批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产业学院、工程师学院、行业(市域)产教融合载体以及实训基地等人才培养载体,持续为集群提供高素质产业人才、技能人才。实施制造业人才支持计划,鼓励集群制定发布紧缺人才清单,深化人才定向招聘,精准引进一批掌握核心技术、具有产业化潜力的高水平人才和团队。深入实施“科技副总”专项计划,优化人才“引育留用”全链条体系。〔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教体局、市人社局、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国家试验区管委办、景德镇陶瓷人才服务中心,各县(市、区)政府,高新区、昌南新区管委会〕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建立景德镇市产业集群推进工作机制,统筹和推进产业集群提能升级工作。市工信局负责牵头指导全市产业集群发展,开展政策规划、动态培育、分类指导、运行监测等工作。市有关部门要结合工作职能,将集群工作纳入本部门重要工作范畴,倾力支持、协同推进集群提能升级。〔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国家试验区管委办、市有关部门〕
(二)强化政策支持。切实保障市本级工业发展专项资金,通过财政贴息、事后奖补等方式支持产业和企业发展。主导产业牵头部门要对照“五个一流” “六个一”模式,引导在财政、税收、金融、土地、能源等方面持续加大集群工作支持力度,推动产业集群提能升级。各县(市、区)、园区要围绕主导产业制定相应工作方案,建立工作推进机制,加快推动本地区产业集聚提质发展。全市上下要树立“一盘棋”意识,凝聚合力支持产业集群提能升级。〔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国家试验区管委办、市财政局、市有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高新区、昌南新区管委会〕
(三)强化监测服务。各主导产业牵头部门、县(市、区)、园区要定期调度掌握集群工作情况,及时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发现的困难和问题。涉及到需市级层面协调解决的跨区域、跨部门问题,要及时梳理并报市工信局汇总,提请市政府协调解决。各地、各部门要将支持产业集群发展工作成效纳入本地、本领域年度考核范围,切实提高工作质效。〔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国家试验区管委办,各县(市、区)政府,高新区、昌南新区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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