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工信局,高新区科发局、昌南新区经发局:
为进一步规范全市预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运输源头企业的监督管理,确保源头企业依法运输,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江西省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办法》(江西省人民政府令〔2017〕230号)、景德镇市治超办《关于加强源头治超监管工作的函》等文件要求,现就景德镇市进一步加强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运输源头企业监督管理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积极配合开展源头企业治超管理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源头企业运输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治超监督管理、督促企业认真自查问题、积极整改,依法依规开展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产品运输。
二、强化监督责任,落实监管职责
各单位明确掌握有关部门公布的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源头企业,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切实履行好源头治超监管职责,要采取有效措施,严格督促本辖区内源头企业按要求安装称重检测、视频监控设备并接入江西省公路治理超限超载综合管理平台,完善源头装载登记,防治违法超限超载车辆出厂。
三、压实主体责任,引导企业依法运输
各单位要严格督促本辖区内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源头企业开展混凝土运输活动必须落实道路运输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监督源头企业建立治超工作制度和道路运输安全保障体系,强化对驾驶人安全教育培训,定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加强卫星定位装置动态管理,落实运输车辆日常维护保养,确保车辆安全运行。
四、加强宣传,强化运输安全教育
各单位要加强源头企业安全宣传,结合企业日常巡查检查、“双随机一公开”检查、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产品质量监督检查等工作。一是加强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运输安全教育,引导相关企业按照有关规定合法装载运输产品;二是与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企业签订杜绝超限超载承诺书;三是制作有关治限治超宣传横幅,督促企业在运输车辆进出的醒目位置悬挂,不断强化自我警配。
附件1.《江西省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办法》
2.《关于加强源头治超监管工作的函》
景德镇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2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