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规范性文件的规范管理,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机关,根据市政府印发的《景德镇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景府发〔2013〕7号)文件要求,我局对截至2023年6月1日之前发布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其中,继续有效的3件。现将结果予以公布:
一、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
1.景德镇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运输源头企业监督管理的通知(景工信融推字〔2022〕41号);
2.景德镇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景德镇市工业和信息化企业项目贷款贴息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景工信投资字〔2021〕58号);
3.景德镇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景德镇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支持人才创新创业融资担保实施办法》的通知(景工信字〔2020〕2号)
二、失效有效的规范性文件
无
三、废止有效的规范性文件
无
景德镇市工业和信息化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