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以来,我委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深入贯彻《景德镇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7-2020年)》及《景德镇市法治政府建设2017年工作要点》文件精神,不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位,法治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现将重点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主要工作落实情况
(一)依法全面履行工信职能
一是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我委按照相关文件精神,精简权力事项、简化审批流程、规范审批行为、提升监管水平、优化政务环境、增强服务能力、提高服务效率。落实和承接好上级部门关于行政审批和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的“取消、下放、调整”工作。截至目前,我委所有行政审批事项均已下放至各县(市、区)工信委。我委安排专职人员担任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联络员,加强与审改办的工作对接,以便更好的巩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成效。
二是全面落实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制度和动态管理机制。2017年4月份,按照市统一部署,我委在之前权力清单(含行政许可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编制工作的基础上,对市工信委现有行政职权进行全面梳理,共保留有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用能设备或者生产工艺的处罚、培育发展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奖励、全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等35项行政权力,并编制了市工信委行政权责清单表,全面清理行政权力事项证明材料,实现了以清单管权限权,促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规范运行。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按照《景德镇市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实施方案》文件要求,自2017年6月份开始,我委对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其中我委起草的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共计4份已清理完毕,并于7月底报送市政府法制办。9月份,我委的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全面结束,已将清理结果向社会公布。目前,我委留有有效的市政府规范性文件2件,有效的部门规范性文件3件。
(三)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一是优化重大行政决策机制。完善重大行政决策机制,认真落实相关管理制度,提高行政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认真组织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工作。重大行政决策集体讨论情况和决定如实记录、完整存档。2017年3月份,经党委(扩大)会议研究,决定印发《2017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6月份,党政联席会议上讨论决定派驻挂点村第一书记人选等重大问题。
二是聘请常年法律顾问。委属事业单位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中心与江西三人行律师事务所签订《法人聘请常年法律顾问合同》,江西三人行律师事务所委派柴智强律师为常年法律顾问。自中心聘请江西三人行律师事务所柴智强律师为法律顾问以来,担保中心与律师事务所实施精准追偿,提升追偿效率,共收回代偿款140余万元。并通过强化与法院及等相关单位的合作,对每个代偿项目分别制定追偿措施,如请求法院对拒不履行还款的债务人下达逮捕令、通过与债务人协商寻找有实力的第三方承接债务等举措,依法有效地维护担保债权。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加强执法证件管理。根据景府办字〔2015〕100号文件要求,我委对委唯一具有执法权的单位市节能监察支队行政执法人员和行政执法监督人员重新核发“两证”。严把申领“两证”资格审查关,并对符合条件的申领人员,按统一的编号规则进行编号,组织换证人员进行培训并参加市法制办统一组织的综合法律知识考试。
二是创新行政执法方式。为推进市节能监察支队行政执法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信息化,使随机检查成为支队行政执法的主要方式。按照市统一部署,我委安排专人负责“双随机、一公开”行政执法监管平台的日常维护工作,及时将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检查对象名录库、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行政职权目录、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行政处罚案件等信息录入系统中,接下来所有执法行为将通过系统随机抽选人员完成。
三是加强行政执法人员与执法行为监管。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加强监督检查,推广随机抽查机制,规范事中事后监管,有效推进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的法制审核、行政裁量权基准等制度的落实。建立市节能监察支队自查、委综合科定期检查的工作机制,推动建立执法情况年度报告和重大违法案件公布制,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
四是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根据《景德镇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执法行为备案工作的通知》(景府办字〔2013〕119号)文件精神,我委切实提高思想认识,认真开展重大行政执法行为备案工作。2017年,我委没有需要备案的重大行政执法行为。
(五)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一是及时认真办理政协提案、人大建议。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正式交办市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市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提案的通知》《关于正式交办市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市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提案的通知》文件要求,涉及我委的人大建议共有11件、政协提案4件,我委实际承办并办理回复建议11件、市政协委员提案4件。其中,A类2件,B类8件,C类3件。另外3件人大建议受职能限制,先后与市政务信息管理局和市政府督查室沟通,改由市政府信息管理局回复。
二是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完善新闻发言人、突发事件信息发布等制度,做好对热点敏感问题的舆论引导,及时回应社会、企业关切。创新政务公开方式,提高政务公开信息化、集中化水平。召开了“还贷周转基金转增为担保中心注册资本金”新闻发布会。
(六)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加强信访工作,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我委始终坚持“群众利益无小事”的原则,做到热情接待来访群众、用心倾听群众诉求、及时转办相关事项、跟踪督办落实反馈;对不属我委职能范围的事项,耐心细致地做好解释工作,引导市民向相关部门反映,确保群众的问题得到及时、有效解决。我委连续多年被评为市级综治先进单位。2017年以来,没有接到信访案件。
(七)强化组织保障和法治能力建设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我委领导认真学习有关法治政府工作的文件,认真领会文件的精神实质,充分认识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并多次召开专题会,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年度计划并定期研究,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做到了年初有规划,年终有总结,中心工作有安排。并且落实了专项经费,用于教材的购买、人员的学习培训、考试、宣传栏等。
二是加强依法行政理论知识学习培训。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通过委党委会议、主任办公会议等形式,组织委领导集体学法。认真贯彻落实公务员学法制度,学法情况和考试成绩记入档案,作为干部考核、任职、定级、晋升的重要依据。采取各种形式广泛深入开展工信系统依法行政宣传教育、培训,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努力营造学法、尊法、守法和依法办事的良好社会氛围。2017年,我委重点学习了党章党规党纪,并在委内形成了每周一学、每周一考的良好学习氛围。
二、存在的问题
一年来,我委较好地完成了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工作任务,但是我们也清醒得认识到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思考研究并予以解决。一是法治意识需进一步提高。部分工作人员对法治工信的重要性认识不足,目标不明、任务不清,认为法治工信是宏观的,在推进和落实具体工作职责上不够积极不够主动。二是行政依法决策机制仍需进一步完善和落实,有些制度没有正常运行和发挥作用。三是法治队伍建设不足。随着行政机关在履职中新情况、新问题的不断出现,依法行政工作面临的压力不断增加,法治队伍素质能力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
三、下一步的工作打算
(一)全面提高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牢固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等基本法治理念,恪守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统一等依法行政基本要求,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运用法治思维提高依法行政能力,依法全面推进各项工作。
(二)加强政务信息透明度、强化行政监督,增强行政执法的透明度。向群众公开各行政行为的法律政策依据、具体的办事程序,利用各种渠道公示依法应当公示的材料,提高政务透明度,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
(三)加强法治队伍建设。加强工作力量配备,并落实专人负责法治工作。积极开展行政执法人员专业法律知识培训,使其熟悉掌握与自身执法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具体内容,更好地符合依法行政工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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