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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级文件】工信部印发《水泥玻璃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

来源:景德镇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发布时间:2021-07-28 10:00 访问量:

导 读

为适应水泥玻璃行业发展新形势,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更好地推动高质量发展,按照工作计划,工业和信息化部对原产能置换实施办法进行修订,出台了《水泥玻璃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自2021年8月1日起实施。

关于印发水泥玻璃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的通知

工信部原〔2021〕8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现将修订后的《水泥玻璃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自2021年8月1日起施行,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工业和信息化部

2021年7月2日

转载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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