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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工信局 市财政局关于组织开展陶瓷行业场景数字化 (“一图四清单”)试点项目揭榜挂帅工作的通知

来源:景德镇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发布时间:2025-09-22 17:50 访问量:

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落实陶瓷行业场景数字化(“一图四清单”)试点项目工作(以下简称“试点项目”),根据《江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江西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5年江西省工业发展专项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赣工信投资字〔202589号)和《江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办公室关于报送重点行业场景数字化(“一图四清单”)试点项目相关材料的通知》等文件要求,依据《景德镇市陶瓷行业场景数字化(“一图四清单”)试点项目省级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现组织开展陶瓷行业场景数字化(“一图四清单”)试点项目揭榜挂帅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围绕陶瓷产业深入推进行业企业数字化改造,以产业发展需求为导向,充分利用产业基础优势,研制陶瓷行业数字化转型场景图谱,分场景梳理工业数据要素、知识模型、工具软件、人才技能等要素需求,形成四类要素清单(简称“一图四清单”),研究应用“一图四清单”贯穿行业数字化转型实践,形成具有本地特色、行业特色的实践范例和创新模式,以试点成果图谱化、场景化指导推动陶瓷产业数字化转型升级。

二、揭榜主体

本次试点项目揭榜挂帅主体是联合实施团队牵头单位,联合实施团队牵头单位组织国家智库、高校院所、龙头企业、行业机构、专业服务商(或“双跨平台”)、金融机构等,成立联合实施团队,负责“一图四清单”编制、数字化转型服务资源建设等工作。

三、揭榜要求

1.试点项目揭榜主体是联合实施团队牵头单位,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信用记录良好,具备相应的行业服务基础。

2.试点项目联合实施团队牵头单位,应组织国家智库、高校院所、龙头企业、行业机构、专业服务商(或“双跨”平台)、金融机构等,成立联合实施团队,负责“一图四清单”编制、数字化转型服务资源建设。申报材料中应明确联合实施团队成员单位和责任分工。

3.试点项目联合实施团队及其牵头单位,需配合开展监督检查、项目验收、绩效评价等工作,并自觉接受审计监督和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对于存在弄虚作假或采取不正当手段骗取套取奖补资金行为的,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联合市财政局收回已拨付的奖补资金,并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4.试点项目联合实施团队应在规定时间节点内完成试点项目重点任务和绩效目标,并通过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组织的验收评估。

四、重点任务

1.编制行业场景图谱和要素清单。省级通用产业链图谱、要素清单作为基础蓝本,结合产业内企业数字化诊断和改造实施情况,梳理细分行业上下游关键环节和数字化转型典型场景。以“链式转型”工作思路,逐场景细化产业典型实践、要素使用情况与核心需求,编制形成陶瓷产业链(行业)“一图四清单”。探索建立人才技能与行业、数字化领域国家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职业资格、考评认证等的对应关系,如系统架构设计师、系统开发工程师等。原则上,“一图四清单”应覆盖研发设计、生产制造、运维服务、经营管理、供应链管理等业务活动,典型场景不少于21个,数字化要素类型总数不少于55个。

2.引培专业数字化服务商。绕企业转型需求,梳理对应场景图谱中典型场景的服务商能力手册,积极引入优质服务商,引进培育不少于12家针对行业精准提供数字化转型服务、积极参与“一图四清单”建设的专业服务商,提升本地服务供给能力。

3.开发针对性解决方案和产品。拆分打造不少于22个可应用于所申报产业的标准化、可复用、低成本的数字化解决方案和产品,梳理形成具有行业特色的数字化转型解决方案资源池,促进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在重点场景中应用。

4.形成行业数字化转型研究报告。编制陶瓷行业场景数字化转型研究报告,对产业链数字化转型情况、典型案例、痛点问题进行分析,研究应用“一图四清单”贯穿陶瓷行业数字化转型实践、指导企业改造的方法模式,明确产业链转型路径,推动企业结合“一图四清单”持续实施数字化改造。

5.推动一批行业企业参与试点项目。2024年以来,推动不少于30家制造业陶瓷企业开展数字化改造,覆盖产业链上下游、大中小、产供销等不同类型企业,其中产业链链主或骨干企业不少于10%。推进陶瓷企业数字化改造典型场景建设,为全行业转型提供实践参考。

五、揭榜程序

本次揭榜按照“揭榜申报、专家评审、审议确定、信息公示、签署协议”的程序进行。

    1.揭榜申报。根据申报通知,联合实施团队牵头单位向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提交“揭榜挂帅”申报材料。

    2.专家评审。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市财政局参与,组织专家进行评审。

3.审议确定。专家评审通过后,提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党组审议

4.信息公示。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党组会审议通过后,对符合条件的联合实施团队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门户网站进行公示。

5.签署协议。公示期结束并无异议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与确定的试点项目联合实施团队牵头单位签署试点项目实施协议。项目牵头实施单位后期可根据项目实施推进情况对项目联合实施团队成员进行调整。

六、有关要求

(一)揭榜主体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全责,确保申报材料真实有效。

(二)揭榜单位请于2025年1015日前编写申报书(纸质版一式三份,盖章扫描版和可编辑电子版材料同步发送至指定邮箱)报送至景德镇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联系人:萨迪克·艾散0798-8572166

箱:jdzgxwxxk@163.com

                  景德镇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景德镇市财政局

2025年9月22




编辑:牛宏晋

一审:萨迪克·艾散

二审:朱  成

三审:汪勤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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