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政府,高新区、昌南新区管委会:
根据《景德镇市化工重点监测点认定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景府办发〔2023〕3号)、《景德镇市化工重点监测点认定工作流程》(景工信行业字〔2023〕39号)文件精神,通过企业申报,属地政府初审,市直相关部门审核,并经市政府审定,同意将江西德孚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认定为化工重点监测点,现予以公布。
属地政府要严格履行主体责任,加强对化工重点监测点的日常管理,落实产业规划、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的相关要求,帮助企业提升发展整体水平。相关市直部门要依据各自职责,加强对化工重点监测点的指导、监督和管理。
景德镇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景德镇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景德镇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景德镇市生态环境局
景德镇市应急管理局
2025年12月31日
编辑:牛宏晋
一审:孙杰
二审:朱成
三审:汪勤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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