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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废止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8-03 17:20 访问量:

各县(市、区)工信局、高新区科发昌南新区经发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有关企业:

为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优化营商环境加强政策措施文件管理我局对现行有效的政策措施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经审议决定废止以下文件:

1.关于印发《关于支持制造业数字化转型入企诊断和数字化改造资金的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景工信信息字〔2024〕55号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生效上述废止文件自即日起不再作为政策依据。请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做好工作衔接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景德镇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6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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