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消息!好消息!
2025年度小额缴费工会组织
工会经费全!额!返!还!
根据江西省总工会《关于继续实施小额缴费工会组织工会经费全额返还支持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赣工通字〔2025〕1号)精神,为进一步夯实基层工会服务职工群众的物质基础,现就实施小额缴费工会组织工会经费全额返还支持政策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建立工会组织的用人单位,依据《工会法》有关规定,每月按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足额计提工会经费。其中,60%部分拨缴给本单位工会,40%部分按月或按季及时足额上缴给上级工会。全年足额上缴工会经费低于1万元(不含)的小额缴费工会组织,享受工会经费全额返还支持政策。
根据《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继续实施小额缴费工会组织工会经费全额返还支持政策的通知》(总工办发〔2025〕21号)精神,小额缴费工会组织工会经费全额返还支持政策延续执行到2026年12月31日。
2025年度依法足额上缴工会经费低于1万元(不含)的小额缴费工会组织。其中,由财政保障基本支出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以及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中的小额缴费工会组织不在享受本次支持政策对象范围内;未按时足额上缴工会经费,导致年度上缴经费低于1万元的单位,不享受该政策。
按照一年一申报的原则,2025年度符合条件的基层工会应在2026年3月31日之前,向所属上级工会提交全额返还2025年度工会经费的申请,在2026年3月31日前未申报的,视同放弃。
以上材料请发送到所属上级工会对应的邮箱中,经上级工会认定后,由市总工会统一返还其上缴的工会经费。
基层工会经费可用于开展文体活动、发放年节慰问品、组织观看电影、开展春秋游及会员慰问等,相关具体内容请自行查阅 2025 年 12 月 16 日起正式施行的《江西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

1. 小额缴费工会组织工会经费全额返还申请表
2. 江西省总工会关于印发《江西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赣工通字【2025】1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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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符合条件的工会组织
赶快办理哦!
文章来源:景德镇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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