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江西省制造业企业“数转券”
组织实施和政策兑现工作
现将政策解读如下



一、政策背景
为贯彻落实《关于支持深化制造业数智化转型的若干措施》(赣工信信推字〔2026〕45号),推动数字化工具产品云化服务和普惠应用,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会同省财政厅设立“数转券”,对中小微企业基于数智化公共服务平台使用数智化产品服务予以财政资金支持。旨在按照“政府补一点、服务商让一点、企业出一点”的总体思路,以制造业企业全流程数字化转型需求为导向,以数转券为载体,汇集各方优质资源,降低制造业企业转型成本,提高转型效率,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
二、支持对象
“数转券”支持对象为制造业企业,应满足以下条件:
依法注册登记、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生产经营正常。
企业近两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两年的,自注册时间起)未因环保、安全重大事故等列入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重大违法处罚或失信惩戒不良记录名单。
企业“数转券”涉及的项目内容,未获得过其他省级财政专项资金支持。
三、支持范围
“数转券”可用于支持制造业企业购买使用具备云化部署服务特点的数智化产品,包括软件产品及其必要配套的数据采集传输等小型硬件设备。数智化产品由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面向社会公开征集遴选发布,具体要求见《江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制造业企业“数转券”产品征集的通知》(赣工信办信推函〔2026〕8号)。
四、支持方式
根据产品实际服务内容,确定“数转券”补贴金额。领用“数转券”的制造业企业与服务商签订合同,并按补贴后的价格支付。每期“数转券”支持的服务周期不超过1个自然年(服务周期跨年度的,按自然年度折算出服务天数和对应金额分期进行补贴)。单个制造业企业年度最高补贴20万元。
每期“数转券”支持资金限额管理,根据企业有效合同的下单用券先后顺序,先到先得。若已用券企业补贴金额超出当期资金额度时,超出部分纳入次期“数转券”进行补贴。“数转券”实施期至2028年12月31日,实施期满或实际补贴金额达到总资金额度时停止支持。
五、用券流程
制造业企业登录江西省制造业数字化转型综合服务平台(https://www.jxszpt.com/),完成企业注册认证,获取“数转券”使用额度。
制造业企业进入省级综合平台“数转券专区”页面,选择所需产品,发起订单。
服务商与制造业企业签订并上传合同。合同签订日期、服务开始时间不得早于企业下单对应产品的日期。
合同实施完成后,企业在省级综合平台确认服务完成并进行满意度评价。
服务商上传有效的服务合同、收款凭证、发票、产品使用记录等材料并提供企业用户行为数据,提出“数转券”补贴资金兑现申请。
各地各有关单位核查确认制造业企业用券情况。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汇总审核确定补贴名单和金额,省财政厅按程序下达补贴资金。
六、其他事项
制造业企业和服务商应当按照有关规定领取、使用、兑付“数转券”,对材料的真实性作出承诺并承担相应责任,严格执行相关财务制度规定,并自觉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绩效评价、审计等工作。
严禁转让、倒卖“数转券”和相关产品,凡存在虚报、伪造、重复申报或未按要求说明关键信息等不良行为的,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数转券”兑付后,企业和服务商有合同变更、退款等情况的,将根据实际服务内容核实补贴金额,服务商应主动上报并配合做好后续资金调整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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